足紀字(2008)22號
各賽區(qū)委員會、中超、中甲、中乙足球俱樂部:
2008金威啤酒中國足球協(xié)會超級聯(lián)賽第十八輪第143場北京國安足球俱樂部隊與湖北武漢足球俱樂部光谷南益隊的比賽于2008年9月28日在北京豐臺體育場進行。
當比賽進行到92分鐘時,武漢光谷南益隊44號運動員李偉峰故意踩踏北京國安隊18號運動員路姜;路姜起身后將武漢光谷南益隊44號李偉峰推倒在地,被裁判員出示紅牌罰令出場。
依據《中國足球協(xié)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試行)》第四十六條、四十八條、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作出如下處罰:
停止武漢光谷南益隊44號運動員李偉峰、北京國安隊18號運動員路姜中超聯(lián)賽比賽各8場,并罰款人民幣8000元。
希望各俱樂部(隊)要加強對俱樂部運動員的管理教育,遵守賽場紀律、尊重對手、尊重裁判,共同維護中超聯(lián)賽的良好形象,杜絕此類事件的再次發(fā)生。
中國足球協(xié)會紀律委員會(代)
二00八年九月三十日
編校:guoyuan
審核:
審核: